*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DDL-【2026】011.
项目名称:莲湖区2025年城市“断头路”打通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保修期满且完成最终验收之日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须与各条道路施工合同工期完全匹配,并确保满足项目总体进度目标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2025年城市“断头路”打通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2025年城市“断头路”打通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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