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PCGD253109FG367F
二、项目名称: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项目三门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项目三门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联合体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11号建发广场 | 2,3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项目三门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服务类(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联合体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海洋服务 | 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项目三门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按招标文件采购人指定范围 | 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版)(如有最新版则按最新版执行)等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行业标准、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满足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钻探报告按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行业标准、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最终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修订)的要求。报告应结论明确、依据充分、建议可行,重点论证场地的宏观地质条件。 | 2026年7月30日前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及备案,完成项目的总体验收及交付 | 工作目标: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中所需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质量目标: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质量方针,确保“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行业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备案,满足预防地质灾害等工作的需要;钻探报告满足审查要求,报告应结论明确、依据充分、建议可行,重点论证场地的宏观地质条件,满足方案决策与投资估算的需求。 进度目标:按采购人要求规定的期限前全部完工,并提交评审通过的最终报告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翟健、杨日魁、黄印欣、梁国强、郑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此费用,按《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通知》规定的期限支付。收费标准: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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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项目三门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2.5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项目三门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联合体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5.20 | 30.00 | 7.66 | 92.86 | 1 | 1 |
| 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通过 | 50.40 | 24.00 | 9.00 | 83.40 | 2 | 2 |
| 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20 | 16.50 | 10.00 | 69.70 | 3 | |
| 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投标(响应)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评审不通过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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