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购买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SZCEQS-G-F-260001
二、项目名称:购买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枣庄市市中区清泉西路1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560,000.00元 | 83.5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服务类(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05040100 公共安全服务 |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 业的开展全系统、全环节的隐患排查 | 专家要求: 第三方应当按照《鄂托克旗政府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服务实施办法》,安排符合要求的专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定露天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通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规程规范开展协助检查、帮扶指导和复查。 (一)井工煤矿 1.协助监管执法部门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专家要求。 协助检查:时间不少于2天,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应当安排采 矿、机电运输、防治水、一通三防和安全管理专家各1名,并确定1名专家任组长,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对接。 复查:应当安排由当时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专项帮扶指导专家要求 检查:时间不少于2天,应当安排符合专项内容涉及专业的3名专家开展专项帮扶指导。 复查:应当安排由当时参与帮扶指导服务的专家对帮扶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露天煤矿 1.协助监管执法部门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专家要求。 协助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专家不少于4名,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应当安排采矿、边坡、安全管理、机电运输专家各1名,并确定1名专家任组长,负责检查工作的协调对接。 复查:应当安排由当时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专项帮扶指导专家要求 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应当安排符合专项内容涉及专业的3名专家开展专项帮扶指导。 复查:应当安排由当时参与帮扶指导服务的专家对帮扶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工作要求 1.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开展协助检查和帮扶指导工作前,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的检查和帮扶指导内容,方案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灾害和薄弱环节等特点有所侧重。 2.第三方机构应在针对一家企业的检查、帮扶结束后2日内提交专家签字确认的被检企业的相关记录和专家意见。每轮检查、帮扶和复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提交相关检查记录和帮扶指导总结报告。 3.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所有辅助检查和帮扶指导服务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展开: (1)召开首次会议,向企业说明检查和帮扶指导内容、听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 作汇报;(2)分组开展检查和帮扶指导,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3)服务结束召开末次会议,通报检查和帮扶指导情况,重点围绕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5家煤矿企业的全系统、各环节的全面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煤矿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上级安排的落实部署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生产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风险评估、应急救援、灾害治理等情况;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进行检查、帮扶工作。 我公司会安排项目组对25家煤矿企业进行1次全系统各环节的全面隐患排查,复查1次,开展3次专项帮扶指导,派驻3名专家到合约地,不同专业每季度更换1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时,每次同一专业使用不同的专家,服务时对每家煤矿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指导帮扶企业建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 | 1,56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王**、李**、张*、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价的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2.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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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