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产教融合中心项目涉地铁安全评估和地铁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17124325-26050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6-00408
3、项目名称: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产教融合中心项目涉地铁安全评估和地铁监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0.0(万元)
6、最高限价:17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产教融合中心项目涉地铁安全评估和地铁监测,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涉地铁安全评估及施工过程中涉地铁安全监测相关工作,最高限价170万元。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评估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出具涉地铁安全评估报告并获得地铁集团审查批复。监测服务期:地铁保护区内项目开工至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延长三个月为止,预计监测期十五个月;如因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监测周期延长时,延长3个月以内的监测工作仍由成交供应商完成,且费用不得调增;超过三个月的,终止监测,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招标。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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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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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