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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院税务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税务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296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由于税务工作政策性强、时点要求高,为避免企业税收风险,提高税务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新能源院及其下属管理单位拟委托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税务代理服务,解决日常业务活动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税收法规,规避涉税风险,并辅助相关财务工作的开展。新能源院管理口径有两家法人实体,投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国能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提供服务并分别结算,其中90%业务集中于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业务为国能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涉及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技术推广服务。两家单位总人数约260人,全年凭证总量约1万张。税费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金组成。 2.1.2招标范围:2025-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相关服务;服务期间的合规性审核;日常税务咨询及培训服务;协调税企业关系,税务业务代理服务;3名人员驻场3年完成进项及销项发票业务、税费申报及税务管理系统税表上报、配合上级单位及税务部门进行纳税自查等业务、相关凭证稽核归档及交办的其他日常财务工作。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驻场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汇算清缴等单项鉴证服务的年度为2025-2027年度。 2.1.4服务地点:北京昌平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5A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税务服务合同业绩(合同内容需含有税务驻场服务或税务咨询服务,服务期至少一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10 16:0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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