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SDZB2026-001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逸夫楼中央空调配套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7.2137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采购项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逸夫楼中央空调配套装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后勤管理与保障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逸夫楼中央空调配套装饰工程竞争性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逸夫实验楼走廊及办公室顶棚拆除及恢复,室内墙面装饰拆除与恢复,墙面及顶棚乳胶漆粉刷,室内空调电源配管配线,照明灯具、无线路由器、扬声器拆除安装,电梯井道圈梁、砌体,电梯厅装饰,地面墙面保护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内容。
3.本项目预算:450万元人民币。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272137.12元人民币
5.本项目共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时间:暂定为2026年2月12日竣工时间:2026年3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7天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开工、竣工时间做出适当调整,并适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注:1.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2.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全或造假等,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因此造成供应商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应的服务,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 5.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投标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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