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管道公司2026-2027年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年度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533-FW0353-01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2026-2027年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年度框架招标 已由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公司2026-2027年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年度框架招标。
2.2 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公司整体优势,积极践行集团公司市场化、平台化战略,控制选商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扎实推进集团公司集约化招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开展本次建设项目设计框架招标工作。
2.3 招标范围:西南管道公司(含各二级单位、代管合资公司、委托运营单位)范围内,5000万以下(不含税)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修理项目(专项维修项目)、定额维修项目以及其他资金来源的改建、扩建、检维修等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类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政府规定,需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房屋建筑等工程除外)。具体项目对照中标人专业资质进行委托,不得超过中标人资质范围。
本项目所称设计类技术服务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专家图审服务等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修理项目(专项维修项目)、定额维修项目等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类技术服务。
标段2:涉及水工保护、水毁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所需的设计类技术服务(含勘察)。
2.4 招标控制价:本次框架招标采用国家管网集团《关于颁布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细则》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财务〔2021〕14号)中,设计类技术服务费计算方法计算的服务费用基础上的服务下浮率(单位:%;不含税)招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
2.5 服务周期(框架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如新的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可以延期执行,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2.6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由高到低对各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序,按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及确定中标人数量:
标段1:推荐中标候选人9个,中标人8个;
标段2:推荐中标候选人4个,中标人3个。
说明:
(1)标段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9家时,则中标人按照综合排名选取服务商;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4 家,且小于9家时,则全部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数量为综合排名前N-1名(N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小于4家时,该标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如本次招标一标段中标人小于4家,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动补充招标,最多增补3家中标人。
(2)标段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4家时,则中标人按照综合排名选取服务商;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等于3家,则全部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该标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3)本项目兼投兼中,即按标段1至标段2顺序评审,同一投标人可以在2个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
(4)各标段中标服务商原则上在所中标段内开展设计服务工作。对于具体项目,采购单位应先组织项目的评估和分类,在对应标段的设计服务商名单中,结合设计服务商的可利用资源情况,按程序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后,签订设计服务合同或订单。
(5)当同一单位即为设计框架服务商,又为勘察框架服务商,其承担项目设计工作时,经评估后优先选择设计勘察为同一单位承担;当服务商仅为设计服务商,其承担项目设计任务后,项目勘察工作由勘察框架服务商承担。
(6)工作量分配原则:
各标段工作量按照中标排序依次递减的原则,结合当期勘察设计服务开展情况据实分配。
标段1:原则上第一名不低于22%,第二名不高于18%,第三名不高于16%,第四名不高于14%,第五名不高于12%,第六名不高于8%,第七名不高于6%,第八名不高于4%。各中标人工作量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根据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和中标人历史项目完成情况、人员机具配置等实际情况据实调整,但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工作总量的2%。
标段2:原则上第一名不低于45%,第二名不高于35%,第三名不高于20%。各中标人工作量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根据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和中标人历史项目完成情况、人员机具配置等实际情况据实调整,但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工作总量的3%。
(增补招标时,工作量排名在第一次中标人后顺延;增补后仍有剩余工作量的,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排名靠前的单位获得较大工作量,但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资质:
标段1:
1.2.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工程设计相关资质:
(1)石油天然气行业:油田地面或气田地面或管道输送或油气库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水土保持或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1.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长输管道(GA1);具有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1)。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标段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至少具备勘查和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标段1:
2.1投标人应提供设计服务人员短名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线路、工艺、总图、经济等主要专业设计人员。项目经理不少于3名(需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总工)人员不少于3名(需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投标人提供的每个项目经理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应分别具有不少于1项承担与本标段招标范围类似工程设计类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一工作阶段即可)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业绩(以签订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且列入服务短名单的所有项目经理均应提供。框架合同作为业绩时应提供框架合同+委托书(订单),业绩认定时间以委托书(订单)下达之日为准)。
2.3投标人提供的每个技术负责人(总工)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应分别具有不少于1项承担与本标段招标范围类似工程设计类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一工作阶段即可)的技术负责人(总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且列入服务短名单的所有技术负责人(总工)均应提供。框架合同作为业绩时应提供框架合同+委托书(订单),业绩认定时间以委托书(订单)下达之日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标段2:
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不少于3名,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与招标范围类似工程设计类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一工作阶段即可)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业绩不少于1项(以签订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且列入服务短名单的所有项目经理均应提供。框架合同作为业绩时应提供框架合同+委托书(订单),业绩认定时间以委托书(订单)下达之日为准)。
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不少于3名,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证明材料不限),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与所投标段招标范围类似工程设计类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一工作阶段即可)的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少于1项(以签订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且列入服务短名单的所有项目经理均应提供。框架合同作为业绩时应提供框架合同+委托书(订单),业绩认定时间以委托书(订单)下达之日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备注:(1)当授权分支机构投标时,人员应为分支机构的人员,且同一标段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多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时,其投标均被否决。(2)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时,各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如若重复,按标段1、标段2的自然顺序,优先保留标段1的委派内容作为有效委派信息,标段2中对该人员的委派作为无效委派处理。(3)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与所投标段招标范围类似工程设计类技术服务业绩(类似业绩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提供合同主要页(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业绩主要信息的,需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佐证资料格式不限。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4)条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5)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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