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040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介绍,须具备专业的物业服务资质,良好的服务能力,企业应业绩好、规模大、信誉高、管理规范、履约能力强,提供近三年同类的业务相关业绩(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4.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信用、信誉要求(以下信用承诺需纳入投标文件中,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网站“黑名单”管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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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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