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价 公 告
1、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脱烈堡)、(宋家窑)风电工程“以大代小”增容更新250MW项目EPC总承包需对下列物资进行采购:(详见询价一览表)
2、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31日16:00之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3.1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4、本次采购采用竞价采购(逆向竞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后,每30分钟为多轮竞价,参加投标单位可多次报价,最终无人报价后30分钟开标。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宋洁 联系电话:15109677378。
6、付款办法:(以银行电子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6.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2付款比例:
6.2.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货物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提供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甲方在货物质量检验合格后,乙方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总价的100%)给甲方,甲方在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总价60%的到货款。
6.2.2 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1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6.2.3 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2年(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五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7、采购成交后,成交人如不执行报价承诺的,废标处理;同时采购人将视影响严重程度,按照附件《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对成交人限期整改,期间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重新申报。
8、质量要求或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9、电缆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并按甲方要求的分盘数量分盘。保证整盘、整根不断线,绝不允许出现跳码、断码现象。满足30年以上安全使用的要求。
10、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特点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
11、验收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
9、各投标商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10、报价表必须盖章,且报价时,使用未经认证的电子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单位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脱烈堡、宋家窑镇境内 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综合价。包含电缆材料费、加工制作费、盘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含保险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试验并具备移交条件、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及所有费用。
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2、投标单位报价时请注明接到排产函后的最快交货周期。
3、有问题请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报价有效期要求:本次电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有效期为90 日历天,报价有效期内投标报价不得随意变更。
5、合同计价与履约原则: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在整个合同履约周期内,中标人不得以铜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行情波动等任何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及供货要求履行供货义务,不得擅自提出调价、停供、缓供等诉求。
6、违约处置依据与措施: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擅自以原材料涨价等非甲方原因拒绝供货,或出现延期交货、延误工期等情形,对甲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及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将依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规定,对中标人采取以下处置措施:将中标人列入子企业级或公司级受限供应商名单,受限期限为 1 年;受限期间,中标人不得参与甲方及所属子企业的任何采购活动;禁入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完成申报流程,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参与资格。
7、交货地点: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脱烈堡、宋家窑镇境内项目施工指定位置。
二、其它
1、投标单位对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招标物资,凡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均可以进行投标报价,无能力生产(经营)的不中标。
2、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项目在中国电建数智化采购平台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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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