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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HQGC-C2026-0005

项目名称:海陵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2万元/年(超过限价报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海陵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服务合同按年度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注:服务期内,经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不服从采购人安排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登记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6-02-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评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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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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