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数据中心新机房及搬迁数据中心旧机房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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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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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6-12 | |||||||||||
| 2、项目名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数据中心新机房及搬迁数据中心旧机房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080,421.53元 | |||||||||||
| 最高限价:2080421.5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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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数据中心新机房及搬迁数据中心旧机房项目相关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和配套的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装修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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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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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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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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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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