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J-YLZB-2026(3)
项目名称: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488,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48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488,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清扫服务 | 环卫清扫保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488,5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联合体提出投标的,组成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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