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车辆报废处置项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YBCG2026-002
三、招标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低限价 | 备注 |
| 1 | 燃油机动车(车辆报废回收残值按行驶证整 备质量计算) | 19辆 | 915元/吨 | |
| 电动三轮车 | 30辆 | 100元/辆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按标的基本信息单独报价(燃油机动车:**元/吨;电动三轮车:**元/辆),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报废车辆,全部按行驶证上标明的整备质量及中标单价,确定报废回收金额。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两项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项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七)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八)投标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属于省商务厅公布的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九)投标人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十)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十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关从业经验。(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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