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ZH-20260130
项目名称:旬阳市祝尔慷广场提升改造(三期)公共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5,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祝尔慷广场提升改造(三期)公共照明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75,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5,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5,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祝尔慷广场提升改造(三期)公共照明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祝尔慷广场提升改造(三期)公共照明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5)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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