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及海缆冲刷扫测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1-01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及海缆冲刷扫测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3采购内容: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及海缆冲刷扫测。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海洋测绘及工程测量),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海上风电桩基冲刷扫测业绩和海上风电场海缆接入端三维实时图像声呐扫测合同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至少具有1项海上风电海缆冲刷或埋深扫测工程管理业绩证明(须是合同文本或附件中明确指派的项目经理或经业绩委托方盖章确认的项目经理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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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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