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天达2026年2-4月脱硫石膏(船运)补贴综合利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温州天达2026年2-4月脱硫石膏(船运)补贴综合利用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温州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采购内容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自2025年1月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期间脱硫石膏累计销售或综合利用量达2万吨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如合同只体现销售、综合利用单价,未体现数量则另附能显示数量的结算清单或发票等,请于报价文件中做好汇总)。
7.运力要求:(1)散装船,满载为5000吨及以上,乙方须提供相应运力证明文件复印件,承运运力须提供船舶租赁协议复印件,所有船舶必须持有海事部门、船检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合格证书(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项目服务期间,船舶保险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相关证明)。
(2)报价人应具有本次竞争性谈判短驳运输区域范围相应的运力,须有满足相应运输量的车辆(至少4辆重型自卸货车,自有运力和承运运力均可,也可两者相加),车辆需有行驶证、年检证明。所有车辆必须符合温州电厂环保要求,满足新能源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如为承运,另提供承运协议。电厂场地限制要求为长度小于17米,宽度小于3米,高度小于4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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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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