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法院警务及司法辅助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1175
项目名称:警务及司法辅助等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83万元(大写:壹佰柒拾柒万捌仟叁佰元整)
采购需求:警务及司法辅助等服务,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人员从事书记员、辅警等岗位,完成警务及司法辅助。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收大型企业参与报价;
②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②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1、磋商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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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