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G2026-0004 项目名称:2025年南通高新区桥梁养护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54.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554.6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南通高新区81座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养护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裂缝修复、混凝土露筋破损修复、钢板粘贴、支座脱空处理、支座更换、伸缩缝更换、护栏防腐涂装、护坡修复、人行道面砖更换、桩基加固、沥青铣刨摊铺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部分、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4.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考核B证;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②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考核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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