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6-000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三院区水电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838.9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通灌院区及开发区院区水电综合运维服务均于2026年到期,其中开发区院区原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通灌院区原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高新院区原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根据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要求,现对三院区水电综合运维统一招标,分批次进场,进行24小时驻场不间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实时响应院区内后勤管道与低压电气设备等日常报修与应急维修任务,定期完成对三院区内低压电气设施、室内供排水系统及相关基础建筑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5年6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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