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6-G3-00062-YZGF-0074 项目名称:大理市紧密型医共体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09.12 最高限价(万元):309.12 采购需求:1、为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泰安路本院区、幸福社区分院、海东分院)、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大理市中医医院提供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卫服务、院区安全巡逻、秩序维护管理、治安综合治理、院内交通及停车场管理、重大活动安保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安检服务及医院交办的其它安保工作;各医院配置保安人数要求如下:(1)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配置保安人数要求:70名。(2)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配置保安人数要求:19名。(3)大理市中医医院配置保安人数要求:3名。2、本项目为联合采购统招分签项目,其中:(1)牵头单位为: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2)分签单位分别为: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理市中医医院;(3)中标单位根据各分签单位合同金额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4)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预算金额为:235.20万元/年;最高限价(万元):235.20万元/年;(5)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预算金额为:63.84万元/年;最高限价(万元):63.84万元/年;(6)大理市中医医院预算金额为:10.08万元/年;最高限价(万元):10.08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期限满或预算资金使用完合同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大理市紧密型医共体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具有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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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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