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法律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HRC-2025-007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2-2025-03782
三、项目名称
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法律服务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走马岭街)征迁工作法律服务
供应商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中标(成交)金额:75(%)
综合评分法:76.33(分)
| 服务类 |
| 名称: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法律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法律服务;最终具体范围与数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计划服务期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以甲方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包名称: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东山街)征迁工作法律服务
供应商名称: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万家巷江腾集团办公楼四楼
中标(成交)金额:79(%)
综合评分法:84.54(分)
| 服务类 |
| 名称: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法律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法律服务;最终具体范围与数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计划服务期60日历天,实际项目服务期限以甲方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徐江萍(包2组长、包1组长)、徐崴(包2采购人代表、包1采购人代表)、彭光耀(包2、包1)、王建国(包2、包1)、冯爱珍(包2、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2-05
2、评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的55%,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每包中标折扣率乘以每包预算金额为收费基准)。
2、收费金额:0.56516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一包代理服务费为:861.3元,第二包代理服务费为:4790.36元。第一包供应商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23层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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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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