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601-FW147-CPMC4490-B11047186446160-2874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2026年常规调剖作业承包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计划实施常规调剖作业,乙方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开展现场作业承包,主要包括调剖剂配液及投加,现场生产参数录取上报、施工设计编写、设备运行情况监控、施工质量及安全环保等,预计开展常规调剖作业约40井次。 项目估算金额1500000.00元(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需2家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预计服务金额90万元,排名第二的中标人预计服务金额60万元。投标人≥3家开标,否则不开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乙方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开展现场作业承包,主要包括调剖剂投加,现场生产参数录取上报、设备运行情况监控等。
2.5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判定)具有一项调剖作业承包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必须体现签订时间)、结算发票(开具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员1人,安全员1人,操作员至少4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安全员需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5年6月以后(含6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有人员在入场服务前完成井控证、HSE证取证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评审环节对HSE证及井控证不做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未承诺将否决其投标。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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