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6J11ZHB-ZBCG-202602-09
1.招标条件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已由潍滨投审字【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水泥砂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二期)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潍滨投审字【2020】4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内容除外)包括的全部内容。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水泥砂浆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生产水泥砂浆的生产能力(含设备清单、检测能力、产能等。
(3)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2025年任一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0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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