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天宏THZ2026-063
项目名称: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8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
采购包2:一年
采购包3:一年
采购包4: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4(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代表提供近三个月或者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合同包2(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代表提供近三个月或者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合同包3(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代表提供近三个月或者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合同包4(高新区4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代表提供近三个月或者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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