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吐西三维地震采集项目工程监督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Y26-XJT34-FW00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吐西三维地震采集项目工程监督服务的工区位于2026年度塔里木盆地吐西三维地震采集项目现场,完成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吐西三维地震采集项目工程监督服务任务。物探采集工程监督期根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026年度工程施工安排而定,预计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吐西三维地震采集项目工程监督服务,预计完成1个三维地震采集项目监督工作,工程项目数量、工作量以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物探采集项目实际部署及投资情况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及塔里木油田所属物探采集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1)资料提供形式:
(2)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督不少于9人,其中专业监督3人(采集仪器、测量、HSE专业类别各1人)、驻队监督6人(包含现场主监督至少1人)。所有监督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物探相关工作经历;所有监督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物探相关工作经历;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所有监督人员以本公司(投标单位)名义参与地震采集项目监督工作的经历;持有有效物探监督资质证书,投标人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2)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0日内在库尔勒市设立固定办公地点。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专业年限、持证情况等信息);
②提供对应人员从事物探相关专业的工作简历;
③提供经甲方采购部门盖章认可、能证明对应人员以本公司(投标单位)名义参与到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地震采集项目监督工作的个人有效证明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委托书、人员任命文件、履职记录、甲方出具的确认函等),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有效性;
④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物探监督资质证书扫描件;
⑤提供投入本项目合同制员工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本公司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务用工人员的劳务合同及合法用工主体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务合同及退休证;
⑥提供承诺承诺书:承诺签订合同后10日,具备固定办公点并满足项目办公要求;
⑦投入本项目员工社保缴纳书面承诺。
3.3 设备配置要求:
投标单位需提供日常监督工作所需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检波器测试仪、GPS测量仪)。
资料提供形式:
(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
(2)提供设备照片。
(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4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物探采集项目监督服务业绩(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个验收通过的物探采集监督项目计为1个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含发票、验收意见的业绩结算资料。
3.5 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企业信誉: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5)提供承诺。
3.8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3.9其他要求:无。
3.10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3.12报名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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