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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分公司四个拟建项目范围内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及属于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临汾分公司四个拟建项目范围内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及属于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ZZ02-FW0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汾分公司四个拟建项目范围内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及属于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临汾分公司拟建项目“大吉7-5井区深层煤层气供水系统项目”、“大吉3-7向2井区深层煤层气先导试验供水系统及井区间联络线供水项目”、“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和“大吉5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部分管线涉及生态红线,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8号)第二条 规范有限人为活动准入,即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9类有限人为活动;第三条第二款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活动强度和规模,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有具体建设活动的,由项目立项机关同级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进行论证,作为相关活动开展的依据。本项目主要包括现场调研、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属于有限人为活动认定等工作,最终取得相关部门认定文件。

2.2招标范围

临汾分公司拟建项目“大吉7-5井区深层煤层气供水系统项目”、“大吉3-7向2井区深层煤层气先导试验供水系统及井区间联络线供水项目”、“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和“大吉5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部分管线涉及生态红线,需编制上述项目范围内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同时取得相关部门关于上述项目生产活动属于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文件。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区域。

2.5服务标准:负责完成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属于有限人为活动认定等工作,最终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8号)》规范要求。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

2.7本项目预估金额为360.0万元(不含税)。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

响应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至少一项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方案取得政府自然资源局(或国土局)部门批复文件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批复文件及对应合同的完整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4.6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格式自拟):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质量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安全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环境  事件。

3.5.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财务要求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人员要求

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至少 3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名,技术人员2名,以上人员均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土地相关专业职称(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程测量等),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职称证明。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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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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