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油气勘探零偏VSP采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6-XJT04-FK005-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油气勘探零偏VSP采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工区位于塔里木油田公司管辖范围内,完成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油气勘探零偏VSP采集技术服务任务。工期根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026年度VSP施工安排而定,预计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二批投资计划,估算金额2014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1900万元。
1.4 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油气勘探零偏VSP采集技术服务,工程项目数量、工作量以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物探采集项目实际部署及投资情况为准。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2.2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及塔里木油田所属物探采集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 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经理至少1人、安全管理员至少1人、可控震源车操作手至少3人,并承诺中标后所有可控震源操作手取得中石油集团或其授权培训机构颁发的可控震源人员操作合格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
(2)供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社保证明至少应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项法定强制险种;。
(3)提供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
(4)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本项目的所有可控震源操作手,取得由中石油集团或其授权培训机构颁发的可控震源人员操作合格证书,并在进场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无证人员不上岗作业的书面承诺。
● 设备要求:
(具有VSP测井采集所需的VSP 采集仪器(仪器主机、井下检波器)、测井电缆、测量仪器、测井缆车、可控震源等VSP测井采集及辅助设备,详见下表
| 设备或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VSP井下仪器(模拟) |
GEOCHAIN(可提供性能相同或类似设备) |
4级 |
| VSP地面仪器 |
GEOCHAIN(可提供性能相同或类似设备) |
1台 |
| 测井电缆 |
W7F46PP-HS-12.4mm 10000m(可提供性能相同或类似设备) |
1盘 |
| 测井缆车 |
|
1台 |
| 越野车 |
|
4台 |
| 可控震源 |
EV-56(可提供性能相同或类似设备) |
3台 |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零偏VSP采集项目的类似业绩1项。(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含发票、验收意见的业绩结算资料。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提供HSE培训合格证或《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扫描件。
●企业信誉: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2023-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以现场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3)-(7)提供承诺。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2、关于“三商”黑名单管理的承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注意事项:(1)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实行“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原则,惩戒处理措施适用于全集团,其受限的范围与投标类型一致。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2)列入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由所属单位在限定范围内实施惩戒处理,原则上相关惩戒适用于将其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如列入A单位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B单位的工程类招标项目,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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