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香港LNG加注拖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昆仑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香港LNG加注拖轮服务己被批准,项目业主为昆仑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仑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昆仑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国际控股”)拟在香港开展国际航行船舶LNG燃料加注业务。根据香港海事处的要求,在开展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时建议配备足够数量的拖轮以保障作业安全。
2.2招标范围:在香港开展LNG加注作业时提供拖轮服务。
2.3服务内容:为昆仑国际控股在香港水域开展的LNG加注作业提供拖轮服务(包括协助靠离泊、加注过程中值守警戒以及必要时的协助作业如护航等)。
2.4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标段划分:香港LNG加注作业拖轮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预估合同量495万元港币(根据香港税制相关规定,增值税税率为0%)。服务期期满或达到本项目预估合同量时(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
2.6服务地点:香港水域。
2.7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具体详见下表1,不能超过表1中每一单项价格,表1的时长均为预估时长,投标人据此报价,拖轮数量与时长据实结算。详细评审价格分计算时,评标价为按照招标人预估时长和投标单价计算的报价合计(投标总报价)。
| 表1.招标控制价(香港LNG加注拖轮费) |
|||||
| 船名 |
拖轮费用 |
||||
| 序号 |
拖轮名称 |
费用名称 |
费率报价 |
时长 (小时) |
金额 (港元) |
| 港元/小时 |
|||||
| 1 |
拖轮一 |
靠泊 |
10000 |
2.5 |
25000 |
| 2 |
值守警戒 |
5500 |
10 |
55000 |
|
| 3 |
离泊 |
10000 |
2.5 |
25000 |
|
| 4 |
拖轮二 |
靠泊 |
10000 |
4 |
40000 |
| 5 |
离泊 |
10000 |
4 |
40000 |
|
| 6 |
拖轮三 |
必要时协助作业 |
10000 |
21 |
210000 |
| 7 |
拖轮四 |
必要时使用交通艇 |
10000 |
4 |
40000 |
| 一标段香港加注过程拖轮费用招标控制价合计(港元) |
435000 |
||||
| 注: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此表中斜体加粗数字中每一项单项控制价,表中时长、拖轮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据此报价,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拖轮一、二需使用3000匹及以上马力拖轮,拖轮三需使用3000匹及以上马力拖轮(拖轮三根据每次作业实际海况判断是否需要,必要时需提供7000匹及以上马力拖轮,具体马力由领港员或POAC(总协调人)决定)。 根据香港税制相关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0%,报价无需拆分价税,结算金额与报价金额一致。 |
|||||
2.8付款方式:拖轮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人在当月15日前将经双方确认的上月收费账单及对应的形式发票寄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拖轮服务收费账单和形式发票30天内付清账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公司,并需提供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书副本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需持有不少于2艘3000匹马力及以上的拖轮,及1艘达7000匹马力及以上的拖轮。每条拖轮均需提供以下内容:投标人自有拖轮需具备《拥有权证明书》、租赁拖轮需具备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需能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若租赁期限未能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续签承诺)及权属方的《拥有权证明书》,同时投标人需提供香港海事处签发的验船证明书和香港海事处签发的运作牌照。以上内容需提供有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或合同扫描件)。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有针对拖轮服务的人员组织架构,在作业过程中,安排并指定专人在拖轮服务船驾驶台值班,确保甚高频、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正常,通讯畅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于合同期间为加注船提供安全保障,协助加注船加注作业,所使用的拖轮必须符合香港海事处规定的马力要求,保障船舶安全的完成加注作业,不存在第三方瑕疵和连带经济法律等纠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为其他LNG加注船舶(或危化品运输船舶)提供靠离泊作业的服务经验,提供服务作业合同或服务订单复印件(含合同或订单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原件备查)。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4年度(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7 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上内容投标人提供截图,如投标人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的提供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 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