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133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人民医院肠内营养泵、双通道注射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B-20260212-000054-6
预算金额(元):3350500
最高限价(元):3350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沙县人民医院肠内营养泵、双通道注射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350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肠内营养泵、双通道注射泵等144台急需更换的设备一批”以及与本项目配送、搬运、设备安装、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维护、系统配套设施、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详见附件4:采购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搬运、设备安装、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维护、系统配套设施、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经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承诺: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开标时间任意一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格式自拟))(同时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3(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信息表)。
(3)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单位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提供完整授权链证明材料)。
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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