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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六安油库安全隐患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六安油库安全隐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六安油库安全隐患改造工程 己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安徽  省 六安市分路口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依据安徽公司2024年第一期党委会纪要相关要求,六安油库安全隐患改造工程需进行公开招标。

2.3计划工期

自开工报告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一)消防系统改造:

新建消防泵房一座,建筑面积274m2,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采用独立基础形式。

1  新建2座1500m3消防水罐,直径12.65m,高度15.3m,基础采用环墙形式。

2  柴油机消防水泵2台(一用一备),流量120L/s,扬程100m,柴油机功率258kw,新增消防稳压装置1套,流量5L/s,扬程70m,功率7.5kw。更换电动泡沫水泵1台,流量45L/s,扬程110m,电动泵功率110kw;利旧现有柴油机泡沫水泵1台(流量45L/s,扬程110m,功率110kw),移位重新安装;更换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1套,型号为PHP3/80-DS,储罐容积10000L,Q=8~80L/s,混合比3%,同时更换9t抗溶型水成膜泡沫液(3%),设备配套泡沫主泵为水轮机,备用泵为电泵(30kw)。消防泵配套远程控制系统,利旧柴油机泡沫泵改造(控制柜改造,增加泵的信号取源点),对控制柜控制柜并增加远程启动功能。

3  库区现有消防冷却水管线口径由DN200更换为DN250,新更换管线原路由重新敷设,地上管线设置保温设施。1#罐组储罐更换立式泡沫产生器,每座3000m³储罐设置PCL16立式泡沫产生器2套。1#罐组储罐喷淋装置更换,罐区内消防冷却水支管及泡沫混合液支管更换,2#罐组增设固定喷淋设施及防护墙。

4  1#罐组8座储罐现设置环形踏步,通向罐顶中央的踏步及扶手锈蚀破损,拆除原有踏步,重做踏步及通向罐顶中央扶手。对14座储罐内表面罐底板上表面及罐壁板下部2m进行喷砂除锈。对14座储罐罐底边缘板重新做防水。

(二)铁路卸车工艺设备及管道更换改造

1  拆除原有卸车鹤管(含固定柱)、搭车梯、卸油安全架,更新23套铁路卸车鹤管(密封型,配套液动潜油泵及液压站,Q=50m3/h,H=6m),46套搭车梯,23套卸油安全架。

2  TG-03、TG-04储罐油气回收贫、富油管道罐根阀为手动闸阀(共计4个DN100)拆除,更换为电液联动阀(阀体、执行机构带SIL2等级认证),共计4个DN100电液联动阀。

3  乙醇储罐至装卸泵经过1号罐组之间的工艺管道拆除,沿罐组防火堤外敷设,采用DN100无缝钢管埋地附设。

4  卸车泵房内更换2台汽油卸车泵兼倒罐泵(自吸式离心泵,Q=200m3/h,H=35m,N=37KW),卸车泵房内设有2台柴油卸车泵兼倒罐泵(自吸式离心泵,Q=200m3/h,H=35m,N=37KW),过滤器等管件更换。

5  火车栈桥至卸车泵房2根DN250卸油管线、2根DN80扫舱管线拆除,新建2根DN300卸油管线、2根DN80扫舱管线,铁路栈桥至隔油池新增1根DN40鹤管废液排放管线。卸车泵房至1号储罐组4根DN250工艺管线拆除后新建,从汽油卸车泵至TG-01/TG-02储罐新增1根DN250高标号专用卸车线,采用地上管墩敷设。

6  新建挡土墙、消防道路拓宽改造、围墙加高粉刷、排水改造、护坡维修、综合楼粉刷屋顶新做防水,更换步道砖等。

(三)浮盘改造

1  对2座2000m³汽油、4座3000m³汽油、2座500m³乙醇内浮顶储罐进行浮盘升级改造,对8座储罐的铝制浮筒式浮盘拆除后更换为全接液式不锈钢双盘式浮盘,密封形式为弹性大补偿+二次密封。

2  以上招标范围主要涉及工程建设土建、工艺电气、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不含公司采购部门采购的设备。

3  二道阀线路敷设、管道施工,配合自控单位安装、调试等工作。

备注:新建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中国石油安徽销售公司六安油库安全隐患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包括所有的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2.6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入围资格,且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状态须为“正常”)。(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以上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或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在2024年及以后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近一年(2024)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负值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4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 1 项油库、罐区主体新建或改造或扩建或迁建施工业绩,或大型石化行业罐区主体施工业绩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4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未被列入*集团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无需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

3.6.2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项油库、罐区主体新建或改造或扩建或迁建施工业绩,或大型石化行业罐区主体施工业绩;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提供承诺书)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2025年10月31日-2026年1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证明文件)。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投标人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3.11.3投标人须承诺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11.5投标人须具有中石油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HSE 培训合格证明或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HSE 培训、在签订合同前培训不合格或无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6本项目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如下:非主体、非关键工序单项工程,钢结构除外。

3.11.7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11.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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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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