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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6-10505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

预算金额:642.3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2.3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内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位于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用地面积为13227.0㎡,拟建建筑面积约为50000㎡,其中地上约355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4500㎡。

本项目需配建不小于3000㎡的公建配套(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北区门诊部(华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的公建配套与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分别独立设置。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及公建配套(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北区门诊部(华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部分为人防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附属于医工融合科创中心的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站地上1层,计容面积合计约32000㎡;公建配套(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北区门诊部(华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容面积合计约3500㎡;地下停车库2层,非计容面积约14500㎡;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22个,地上临时接送车位不少于4个,临时校巴上下客车位不少于4个,共不少于230个。

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装修装饰、消防、通风、给排水、电梯、强电、智能化弱电设计及周边道路、园林绿化(含屋面绿化)、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BIM正向设计技术应用。采用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I 50378-2019)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6500㎡,最高建筑高度不超80m,建筑最高层数不超17层。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6〕270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教发函〔2025〕446 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35571 万元(最终总投资以学校投资评审结果为准)。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9932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作、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室内装修、电梯、安防设计、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暗渠改道、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专业内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技术配合工作如甲方后续各类(含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报建配合工作、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按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根据《树木保护专章》相关成果及要求,深化、完善设计方案等,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     /  月,竣工日期为   /      /  月。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履行完成本次招标约定工作内容及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二章“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1.2.10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绿色建筑二星。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完成本次招标约定工作内容及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二章“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负责全部勘察工作内容)、一家设计单位(负责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并负责设计工作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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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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