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SY32-FW0065-01 )
本招标项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2026年瓶盖料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基本情况招标范围:2026年瓶盖料运输服务。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2026年瓶盖料运输服务项目。运输内容为:(1)含托盘袋装瓶盖料,每托盘袋装瓶盖料重1.625吨(不含托盘重量),托盘尺寸为1.3米*1.1米,每车一次性运输20托盘(不得拆包)。(2)吨包料,每吨包0.75吨,每车一次运输40包(30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下发运输计划提供满足上述运输要求车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按项目工作量进行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2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月31日或实际结算额到达5400万元为止。
2.3服务要求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服务地点:(1)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陈相仓库运至全国等地;(2)沈阳市或抚顺石化(抚顺市东洲区龙腾街1号)向沈阳方向70公里范围内,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2.6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2.7计划资金: 5400万元。
2.8招标组织模式:公开招标。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货物运输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等相关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4.1)至少提供3辆满足本项目运输要求的车辆。
(3.4.2)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须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为自有,即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道路运输证中业户名称为投标人,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保险单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扫描件。
(3.4.3)每辆车须配备一名驾驶员,须提供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证书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清晰扫描件。
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认定为有效车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6投标人须提供《运输履约保障方案》,明确 “业务风险应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故障、人员短缺、市场波动等风险的解决措施),且方案中须承诺 “无正当理由不得停运,单次停运(指未按甲方派车计划执行运输任务)不得超过3个自然日,在任何连续30个自然日内累计停运不得超过5个自然日”,不可抗力除外(如疫情、极端天气);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 “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停运超过7个自然日” 的书面承诺(需加盖公章),若存在该情形,须额外提供整改报告及第三方(如原合作方)出具的整改验收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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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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