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土建维修框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1202,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化工,以下同)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距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约20公里,公司以新疆准东红沙泉 1 号矿煤为原料煤,五彩湾 5 号露天煤矿为燃料煤生产 180万吨/年甲醇,甲醇经 MTO 技术转化为烯烃并进一步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最终产品,主要装置包括甲醇厂 3× 82000 Nm3/h 空分空压站、53 万 Nm3/h 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 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烯烃厂60 万吨/年 MTO 联合装置(含 SHMTO 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及 C4 烯烃转化(OCU)装置)、45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27 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LDPE),动力厂卸储煤装置、锅炉脱硫装置、汽机装置、化学水装置、发配电装置,环储厂2500m³/h净水装置、89300m³/h循环水装置、污水装置、储罐区、火炬系统、包装库房及汽车装卸站台、及配套的物资库房、分析化验中心、厂前区等,污水处理场废水缓冲池主要由5个储存区和两个高温浓盐水降温池组成。
公司各厂区建筑物428696平方米;主要构筑物23座;公用道路182759平方米;地下管线10000米;罐区及装置区地面 277945平方米;5个废水缓冲池有效容积共21.5万m³;2个高温浓盐水降温池有效容积为1.0万m³。从2016年投产至今全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处于完好维护中。本次投标方负责提供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土建设施的维修维护。
2.1.2招标范围及 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负责新疆化工所辖区域内全部土建维护维修及相关施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建筑物维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落雨管维修;建筑物玻璃幕墙、门窗、建筑物内空调系统(除设备本体)维修;建筑物内上下水系统维修;建筑物内灯具、开关维修;建筑物内地面,地板砖、木地板、静电地板维修;建筑物内装饰工程、吊顶、内外墙粉刷、标志、标牌等维修。
(2)构筑物维修:主要包括设备基础、各装置围堰、储水池、废水缓冲池、地下电缆井室、砼框架、储料仓、烟筒等设施的维护维修。
(3)公共设施维修:公司厂区围墙、道路、人行步道、装置内地面的维修;装置内地下管网堵漏基坑开挖、地井的维修及清理、地下管道疏通及维护等。
(4)负责钢结构及防火堤坝的防火涂层检修施工,建构筑物围护体系维修等施工。
(5)负责公司固废中转场地的清理、分类和维护等。
(6)负责公司内单项施工预估费用在国家能源集团招标限额以下(<400万元)的技措、安措(含隐患治理)、环措、零星变更、科创等涉及土建类的施工,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7)配合生产需要发生的零星土建维修、地沟修复、池槽维修、埋地管道修复等项目。
(8)因工作需要,招标方安排的其他检修施工任务。
2.1.3服务期限:5年,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31年4月19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项目地点: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祥华街2889号】。
2.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应包含:土建施工,或土建维修/维护,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关键信息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土建施工,或土建维修/维护业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六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14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28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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