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6-2027年度井控设备类监造和供应商现场核查服务
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JT44-FW00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产品驻厂监造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规范和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产品监造和供应商现场考察工作,提高监造管理工作效率,实现产品监造和制造同步,产品制造质量和进度全过程可控,保障产品的本质安全,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签订监造和供应商现场核查年度合同。
2.2招标范围:
按委托方要求提供塔里木油田采购的以下设备驻厂监造服务:
(1)井口装置:a)环形防喷器;b)闸板防喷器;c)四通;d)套管头;e)防喷器闸板总成;f)旋转防喷器;
(2)控制系统:a)远程控制台;b)液压控制箱;
(3)井控管汇包括:a)节流管汇;b)压井管汇;c)防喷管汇;d)反循环管线;
(4)套管头:油管头、单级套管头、双级套管头、多级套管头;
(5)采气井口、采气井口的油(气)三通、采气井口的油(气)四通、井口阀门和旋塞阀。
驻厂监造地点为生产制造厂。
二、供应商现场核查:服务内容为运用供应商实地核查标准或招投标文件,按照委托要求,配合甲方深入注册地或生产地等指定场所,开展供应商实地核查。工作成果:受托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应当向委托方提交相应的资料、文件、图表等工作成果。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供应商实地核查纸质报告 2 套(其中原件 1 套,复印件 1 套),电子版 1 套。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2.4施工/服务地点:委托方指定供应商现场区域。
2.5项目要求及标准:合格,详见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布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且涵盖本次招标物资范围。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注册设备监理师至少15人;
(2)所有监造人员必须是集团公司监造人员备案数据库中的备案人员且均为中级及以上监理师;
(3)拟任命的项目总监须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有至少五年监造工作经验。
(4)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2)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3)拟任命的项目总监须提供其参与或担任相关负责人的监造合同,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履职证明材料。(4)提供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注册设备监理师、项目总监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险种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5)提供为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以下现场监造业绩之一:
(1)井口装置:a)环形防喷器;b)闸板防喷器;c)四通;d)套管头;e)防喷器闸板总成;f旋转防喷器。
(2)控制系统:a)远程控制台;b)液压控制箱;。
(3)井控管汇包括:a)节流管汇;b)压井管汇;c)防喷管汇;d)反循环管线。
(4)套管头:油管头、单级套管头、双级套管头、多级套管头
(5)采气井口、采气井口的油(气)三通、采气井口的油(气)四通、井口阀门和旋塞阀等设备等现场监造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包括监造合同或年度采购合同订单或委托单或年度监造合同工作量单的扫描件。
3.4机具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项目规定配备满足项目监造需要的检测设备且在有效期以内,包括但不限于下表: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用途 |
|
红外线测温仪
|
每样不少于一套 |
测量温度
|
| 千分尺 |
测量长度、内径、外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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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焊接检验尺 |
测量焊缝各种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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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标卡尺 |
测量厚度等 |
|
| 塞尺 |
测量缝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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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记录仪 |
每名监造人员须配备一套 |
记录和追溯监造过程 |
资料提供形式:配备满足项目监造需要的且在有效期以内检测设备的承诺。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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