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6]-003
项目名称:乌什县亚曼苏乡卫生院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亚曼苏乡卫生院2025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提升基本诊疗能力建设、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等配套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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