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公司“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1-300)
项目所在地区:南京、曲阜
1. 招标条件
本新能泰山公司“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项目服务对象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1家子企业。
2.2 服务地点: 南京、曲阜 。
2.3 采购内容:
(1)搜集汇总企业改革资料,根据“双百行动”要求,对公司改革现状开展资料分析,开展重点改革专项任务分析,并提出优化改进建议。
(2)现场调研分析及建议,针对前期调研情况,安排改革研讨会,分析改革存在的短板、答疑企业提出的问题、优化改革举措建议,出具企业分析报告及整改建议。
(3)所有成果文件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
2.4 服 务 期: 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开展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终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为‘双百行动’或‘科改行动’提供改革咨询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咨询行业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证明文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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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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