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泉矿东三采区地面区域治理一期工程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葛泉矿东三采区地面区域治理一期工程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葛泉矿东三采区地面区域治理一期工程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1.2 采购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东井;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区域治理工程结束后,应对工程效果做出结论性评价,由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验收,葛泉矿东三采区地面区域治理一期工程注1、注2、注2-1、注3孔及其分支孔钻探及注浆工作已完成,拟对地面区域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检查验证措施,编制葛泉矿东三采区地面区域治理一期工程效果评价报告。具体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葛泉矿东三采区地面区域治理一期工程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3 服务质量: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05.1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①投标企业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禁入。
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时,地点为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谈判采购公告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8.1 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