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测绘主井井架、滚筒下沉二次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测绘主井井架、滚筒下沉二次,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阜平矿业有限公司主井提升系统受2023年大水影响,主井车房和主井井架地面不同程度下沉变动,导致主井绞车滚筒下沉、主井井架左前支撑与基础错差,这两个问题需外围测量校对,编制测量报告。
2.2采购范围:对主井提升系统、绞车房进行可靠性安全检测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主井提升系统、绞车房主体结构、基础及支架钢结构的基本情况调查、荷载复核、地基基础检查检测、结构检测、结构变形检测、建模进行结构受力分析与校核、出具处理建议以及最终的鉴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炭灰铺煤矿;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有关建筑结构、钢结构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必须必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2022年4月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已完成1项主体结构含钢结构部分及地基基础的建筑物检测鉴定项目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的扫描件为准(扫描件要有关键页,体现施工或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要完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9日09:00时至2025年5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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