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能源工程公司劳务用工项目二标段:锅炉专业检修及新能源检修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2-42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能源工程公司劳务用工项目二标段:锅炉专业检修及新能源检修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山东能源工程公司劳务用工项目二标段:锅炉专业检修及新能源检修部分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山东省。
2.4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125MW等级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或锅炉设备本体大修(A级、B级检修)业绩(含项目承包或劳务承包等),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能够体现上述要求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0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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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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