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机动车(电站现场)维修保养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3-1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机动车(电站现场)维修保养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机动车(电站现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云南省瑞丽市及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现场。
2.3招标范围:对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现场及瑞丽市的23辆车进行常规保养、维修或施救,确保各车辆安全运行。车辆车型分别为:越野车、轿车、吊车、高空作业车、救护车、自卸车、皮卡车、消防车、生活车、通勤车等,以上车辆均在国内与缅甸境内行驶,紧急情况下需安排维修人员在缅甸境内对故障车辆进行维修或施救。
2.4服务期:计划于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标及行标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6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3.2.2业绩要求:具有车辆维修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一份项目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履约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快捷维修和急救服务响应能力、维修人员及维修设备等。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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