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SNJC-G2025-0012 项目名称:睢宁县高作镇卫生院室内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睢宁县高作镇卫生院的一台室内电梯采购、施工及安装。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所投电梯的产品制造企业的,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投标人不是所投电梯的产品制造企业的,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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