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SMDG-G2025-0088 项目名称:南京原子制造研究所 高分辨成像设备运行保障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以下系统:300kV TEM被动式磁屏蔽系统 1套、300kV TEM主动式消磁系统 1套、300kV TEM水冷式恒温恒湿系统 1套、FIB温湿度控制系统 1套、300kV TEM综合保障系统 1套、FIB综合保障系统 1套、综合区域暖通控制系统 3套、综合环境系统 2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买方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 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大型及以上企业参加投标。 (2)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的,应根据[财库〔2020〕46号]要求,承诺中标后所供货物中不少于60%合同金额为小微企业制造,以满足[财库〔2020〕46号]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书内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非中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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