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3]ZHD[GK]2025002
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学生电脑室及教师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30,000.00元
采购包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学生电脑室及教师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1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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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学生电脑室、办公电脑、打印机 | 1(批) | 否 | 1、教学仪器、学生电脑室: 建设一整套集成管理、教学、国产化、虚拟化应用的学生机房一体化系统;解决学校机房教学、管理、信创替换等问题,以满足日常授课教学使用(每间56个学生端+1个教师端,共4间);配套教学软硬件、桌椅家具及强弱电装修并加设硬件编程开发主板以及传感器套件、人工智能教育套件、3D打印机等。满足相关教学使用,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2、教师办公室电脑:国产计算机(40台),笔记本电脑(5台)。 3、打印机:具有打印与复印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35台)。 4、油印室设备:复印机一台、速印机一台、试卷扫描仪一台、A3彩印机2台。 满足相关教学使用,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 2,13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强制节能的标的物为序号1、2、34、3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若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承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