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SWD-G2025-0123 项目名称: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五十四批 预算金额:263.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耳鼻喉综合检查台、牙科综合治疗机、裂隙灯显微镜、眼底照相机、全自动非接触式眼压计、肺功能仪、电测听、电测听隔音室、全自动电子血压计、动脉硬化检测装置、身体成分分析仪、智能健康一体机、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舌面脉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中医经络检测仪、多功能按摩床、磁振热治疗仪、颈腰椎治疗牵引床、子午流柱低频治疗仪、超声波清洗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