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50137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使用的瓷砖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管理营地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皇城镇,距张掖市交通距离约260km,距武威市交通距离约65km。总用地面积约为4.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27000㎡。规划单体建筑有值班公寓3栋,业主公寓1栋、辅助办公楼1栋、沉浸式体验馆1栋、综合办公楼1栋、活动中心1栋、职工餐厅1栋、恒温仓库1栋、配电室及消防车库1栋,共计11栋单体建筑。建筑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EPC总承包合同额1.38亿。
2、采购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所需瓷砖材料。
3、采购数量:本次询价采购的瓷砖材料,具体物资及数量等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状况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瓷砖 |
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
平方米 |
31500 |
工地施工现场 |
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部 |
符合质量、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日-项目竣工结束 |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品牌要求:国内行业知名品牌。
5、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建设管理营地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地理位置因素)。
6、质量要求:
6.1供应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负责提供相应的资质和检定等资料,地砖为全瓷抛釉,墙砖为半瓷瓷片。
6.1.1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GB/T4100-2015《陶瓷砖》(核心标准)
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必须满足A类装修材料要求,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6.1.2要求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如:ISO13006)或行业先进标准。尺寸偏差:要求符合GB/T4100-2015中相应类别和允许偏差等级(通常要求至少达到“合格品”以上)。
边直度、直角度、表面平整度:要求符合GB/T4100-2015中相应类别和允许偏差等级。
中心弯曲度、翘曲度:要求符合GB/T4100-2015中相应类别和允许偏差等级。
6.1.3.色号与批号:色号以业主确认颜色、花纹、规格为准,要求同一区域、同一批次使用相同色号、相同批号的产品,并提供有效控制措施。
6.2全部货物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安装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
6.3供应商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供应商企业标准。
6.4样品确认:中标后,供应商需提供足量、具有代表性的小样供招标方确认(颜色、纹理、质感、规格)。供货前需提供大板(或大样)供最终封样确认。
6.4供应商所供的瓷砖材料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若抽检不合格,该批次检测费用及所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返工、罚款包括但不限于)均由供应商负责。
6.5供应商应随同每批货物附一份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必要文件。
6.6质量保证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计量验收:以“平方米”计量。过程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为准,并以现场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为依据,最终验收以现场实际签收合格数量计量。
8、结算付款:
8.1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15-20日向甲方办理结算挂账。
8.1.1过程中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随车小票为依据,每月20日前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出具一份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每月结算。
8.1.2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当月25日前开具与结算单相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交甲方财务部办理挂账。
8.2付款及利息:
8.2.1预付款:无
8.2.2乙方应接受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2)金融产品(承兑汇票、电建融信、供应链金融),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8.2.3当月结算办理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在次月底前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75%,剩余22%货款累计至全部供货完成后60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办理时予以扣除,质量保证期满后,甲方扣除应扣款项后30日内无息退还。
8.2.4卖方应当理解甲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付款不足额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若甲方收到业主足额付款后仍不能向乙方付款,乙方充分理解并给予不少于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不得因资金因素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授权资料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材料使用项目名称。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应具有瓷砖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8、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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