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SZJJ-G2025-0020 项目名称:太平街道一级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 预算金额:1977.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310.000000万元;采购包3:340.000000万元;采购包4:205.000000万元;采购包5:366.000000万元;采购包6:470.000000万元;采购包7:8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贰佰零伍万元整(¥:2050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元整(¥:3660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肆佰柒拾万元整(¥:4700000.00) 第七标段:消防宣传车: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多功能勤务保障车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二、三、四、六标段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第五、七标段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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