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098-JSYT-G2025-0001 项目名称: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设备运维服务(微站、VOCs站)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靖江经济开发区2套VOCs监测站、50套微型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消耗件和部件的更换、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各套的主要监测仪器及监测指标详见下表。托管不仅包括主要仪器,还包括与自动监测相关的全部辅助设备,如:采样装置、通讯及控制设备、防雷设备、防火防盗设施、空调、UPS、稳压器、分析仪的辅助设备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最新规定执行。 (3)落实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根据财政部就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5.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