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32001JH6202034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及能力提升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348.12(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计划安排,拟对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改善,需要采购计算机教室 5 间,精品录播教室 7 间。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备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至 6 项内容可以填写《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代(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其余资料仍需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3)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7. 信 用 记 录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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