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2025年鄯善采油管理区停运废渣场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及封场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背景概况:对鄯善采油管理区停用废渣场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及封场验收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鄯善采油管理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1)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鄯善采油管理区停用废渣场(约1.5万㎡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测量、采样布点、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土壤和地下水评估监测方案编制等工作,完成土壤环境调查报告编制,按规范及自治区规定通过专家评审,配合管理区取得地方政府备案文件或核查。
(2)对通过调查发现土壤污染的地块,协助管理区编制治理方案及措施,完成污染治理工作;对于未发现污染的地块,协助管理区编制方案并指导施工,通过推平池子、平整压实等措施,恢复废渣场地貌形态。
(3)对于恢复地貌的废渣场,开展封场施工,并按技术导则、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吐鲁番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封场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地方政府备案或核查。
(4)配合鄯善采油管理区,完成封场资料编制及其他申请手续的办理。
服务标准:调查报告编制质量高,对标准的理解与执行到位,可通过专家审核,符合封场要求。
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实施),参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上述规定,对鄯善采油管理区停运废渣场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等环境监测及现场工作,编制土壤调查及验收报告,开展封场验收,取得地方政府备案或核查。。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至少1名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投标人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或者有与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业务合同
3.3.信誉要求
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以下情形:
3.3.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3.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3.3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
3.3.4 截至开标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3.3.5 截至开标日,投标人未被吐哈油田暂停准入(过期除外)、未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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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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