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SZWK-G2025-0270 项目名称: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等设备 预算金额:594.000000万元(采购包1:168.000000万元;采购包2:168.000000万元;采购包3:82.000000万元;采购包4:17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4.00万元(采购包1:168.00万元;采购包2:168.00万元;采购包3:82.00万元;采购包4:176.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1套、眼前后节生物测量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1套、电磁式冲击波治疗仪1套、胃肠镜1套,应用于眼科、伤科、普外科等科室业务开展。 本项目分四个标段(采购包),按照标段号顺序开标,先开标第一标段,后开标第二标段,以此类推。每个标段中标数量:1家。已在前标段中标的投标人不具备后标段的得标权。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质保期: 第一标段:提供至少6年的原厂(制造商)整体免费质保服务,并提供证明文件,维保期从医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至第四标段:提供至少5年的原厂(制造商)整体免费质保服务,并提供证明文件,维保期从医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胃肠镜质保包含镜子5年的原厂(制造商)整体免费质保服务。 (3)交货地点:太仓市娄江新城医院(瑞金医院太仓分院)。 (4)验收标准:货物安装后,采购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后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